小兒清熱止咳合劑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13020741
- 產品類別:
中藥
- 規格:
每支裝10毫升;每瓶裝90毫升
- 生產地址:
河北省安國市東方藥城
- 批準日期:
2016-01-07
- 藥品本位碼:
86902816002554;86902816003278
- 藥品本位碼備注:
86902816002554[每支裝10毫升];86902816003278[每瓶裝90毫升]
國藥準字Z13020741
中藥
每支裝10毫升;每瓶裝90毫升
河北省安國市東方藥城
2016-01-07
86902816002554;86902816003278
86902816002554[每支裝10毫升];86902816003278[每瓶裝90毫升]
處方藥
非醫保
否
24個月
國產
1.有高血壓、心臟病患兒慎服。嬰兒及糖尿病患兒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2.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清熱,宣肺,平喘。用于小兒外感引起的發熱惡寒,咳嗽痰黃,氣促,口干音啞,咽喉腫痛。
尚不明確。
小兒外感,咳嗽,小兒感冒,發熱,咳嗽
忌食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1.脾胃虛寒者不宜使用。
2.忌食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3.風寒感冒者不適用,表現為發熱畏冷、肢涼、流清涕,咽不紅者。
4.有高血壓、心臟病患兒慎服。嬰兒及糖尿病患兒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5.脾虛易腹瀉者慎服。
6.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服用。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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