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素鈉注射液
- 英文名稱:
Heparin Sodium Injection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2022088
- 產品類別:
化學藥品
- 規格:
2ml:12500單位
- 生產地址:
常州市新北區薛冶路128號
- 批準日期:
2015-07-02
- 藥品本位碼:
86901379000083
Heparin Sodium Injection
國藥準字H32022088
化學藥品
2ml:12500單位
常州市新北區薛冶路128號
2015-07-02
86901379000083
處方藥
醫保甲類
否
18個月
國產
妊娠后期和產后用藥,有增加母體出血危險,須慎用。
1.靜脈注射:按體重一次注入50單位/kg,以后每4小時給予50~100單位。2.靜脈滴注:按體重注入50單位/kg,以后按體表面積24小時給予每日20000單位/m2,加入氯化鈉注射液中緩慢滴注。
60歲以上老年人,尤其是老年婦女對該藥較敏感,用藥期間容易出血,應減量并加強用藥隨訪。
1.本品與下列藥物合用,可加重出血危險。
(1)香豆素及其衍生物,可導致嚴重的因子Ⅸ缺乏而致出血
(2)阿司匹林及非甾體消炎鎮痛藥,包括甲芬那酸﹑水楊酸等均能抑制血小板功能,并能誘發胃腸道潰瘍出血。
(3)雙嘧達莫﹑右旋糖酐等可能抑制血小板功能。
(4)腎上腺皮質激素﹑促腎上腺皮質激素等易誘發胃腸道潰瘍出血。
(5)其他尚有利尿酸﹑組織纖溶酶原激活物(t-PA)﹑尿激酶﹑鏈激酶等。
2.肝素并用碳酸氫鈉﹑乳酸鈉等糾正酸中毒的藥物可促進肝素的抗凝作用。
3.肝素與透明質酸酶混合注射,既能減輕肌注痛,又可促進肝素吸收。但肝素可抑制透明質酸酶活性,故兩者應臨時配伍使用,藥物混合后不宜久置。
4.肝素可與胰島素受體作用,從而改變胰島素的結合和作用。已有肝素致低血糖的報道。
5.下列藥物與本品有配伍禁忌:卡那霉素﹑阿米卡星﹑柔紅霉素﹑乳糖酸紅霉素﹑硫酸慶大霉素﹑氫化考的松琥珀酸鈉﹑多粘菌素B﹑阿霉素﹑妥布霉素﹑萬古霉素﹑頭孢孟多﹑頭孢氧哌唑﹑頭孢噻吩鈉﹑氯喹﹑氯丙嗪﹑異丙嗪﹑麻醉性鎮痛藥。
6.甲巰咪唑﹑丙硫氧嘧啶與本品有協同作用。
本品過量可致自發性出血傾向。肝秦過量時可用1%的硫酸魚精蛋白溶液緩慢滴注,如此可中和肝素作用。每1mg魚精蛋白可中和100U的肝素鈉。
由于本品具有帶強負電荷的理化特性,能干擾血凝過程的許多環節,在體內外都有抗凝血作用。其作用機制比較復雜,主要通過與抗凝血酶Ⅲ(AT-Ⅲ)結合,而增強后者對活化的II、IX、X、XI和XII凝血因子的抑制作用。其后果涉及阻止血小板凝集和破壞,妨礙凝血激活酶的形成;阻止凝血酶原變為凝血酶;抑制凝血酶,從而妨礙纖維蛋白原變成纖維蛋白。
1.本品口服不吸收,皮下、肌內或靜注吸收良好。但80%肝素與血漿白蛋白相結合,部分被血細胞吸附,部分可彌散到血管外組織間隙。由于分子量較大,不能通過胸膜。腹膜和胎盤組織。本品主要在網狀內皮系統代謝,腎臟排泄.其中少量以原形排出。
2.靜注后其排泄取決于給藥劑量。當1次給予100、400或800U/kg時。t1/2分別為1小時、2.5小時和5小時。慢性肝腎功能不全及過度肥胖者,代謝排泄延遲,有蓄積可能;本品起效時間與給藥方式有關,靜注即刻發揮最大抗凝效應,但個體差異較大,皮下注射因吸收個體差異較大,故總體持續時間明顯延長。血漿內肝素濃度不受透析的影響。
1.本品用于防治血栓形成或栓塞性疾病(如心肌梗死﹑血栓性靜脈炎﹑肺栓塞等)。
2.各種原因引起的彌漫性血管內凝血(DIC)。
3.也用于血液透析﹑體外循環﹑導管術﹑微血管手術等操作中及某些血液標本或器械的抗凝處理。
1.毒性較低,主要不良反應是用藥過多可致自發性出血,故每次注射前應測定凝血時間.如注射后引起嚴重出血,可靜注硫酸魚精蛋白進行急救(lmg硫酸魚精蛋白可中和150U肝素).
2.偶可引起過敏反應及血小板減少常發生在用藥初5~9天,故開始治療1個月內應定期監測血小板計數.偶見一次性脫發和腹瀉.尚可引起骨質疏松和自發性骨折.肝功能不良者長期使用可引起抗凝血酶-Ⅲ耗竭而血栓形成傾向.
心肌梗死,血栓性靜脈炎,肺栓塞,彌漫性血管內凝血,血液透析,體外循環,導管術,腸系膜上靜脈血栓形成
對肝素過敏﹑有自發出血傾向者﹑血液凝固遲緩者(如血友病﹑紫癜﹑血小板減少)﹑潰瘍病﹑創傷﹑產后出血者及嚴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用藥期間應定時測定凝血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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