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嗓清音丸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61020813
- 產品類別:
中藥
- 規格:
每10丸重1g
- 生產地址:
西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涇河工業園區涇渭東路18號
- 批準日期:
2015-09-09
- 藥品本位碼:
86902458001489
國藥準字Z61020813
中藥
每10丸重1g
西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涇河工業園區涇渭東路18號
2015-09-09
86902458001489
碑林
OTC甲類
非醫保
否
24個月
國產
孕婦慎用。
尚不明確。
尚不明確。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尚不明確。
1.本方由16味藥組成。為治療陰虛肺熱而致的咽喉腫痛、慢性咽炎、喉炎的中藥。方中用生地、玄參滋陰涼血、退虛熱;
2.丹皮、赤芍清血熱而不留瘀,散瘀血而不動血;
3.麥冬、石斛養胃陰、潤肺燥、生津液、除虛熱;
4.川貝清肺潤燥,化痰止咳,開郁散結;
5.木蝴蝶清熱開音,利濕化痰;
6.澤瀉泄腎經虛火,除膀胱之濕熱;
7.黃芩清肺火,解熱毒;蟬蛻、薄荷疏散風熱;
8.僵蠶祛風散結止痛;薏苡仁清熱利濕排膿,導肺熱從小便出;
9.胖大海清熱宣肺。諸藥配合,共奏養陰清肺、化痰利咽之功。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養陰清肺,化痰利咽。用于陰虛肺熱而致的咽喉腫痛,慢性咽炎、喉炎。
尚不明確。
陰虛肺熱,咽喉腫痛,慢性咽炎,喉炎,咽喉腫痛
忌辛辣、魚腥食物。
1.忌辛辣、魚腥食物。
2.孕婦慎用。
3.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溫補性中成藥。
4.不適用于外感風邪所致的咽喉痛、聲音嘶啞者。
5.服藥七天后癥狀無改善,或咽喉痛、聲音嘶啞加重、或出現其他癥狀,應去醫院就診。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護下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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