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開靈顆粒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10950088
- 產品類別:
中藥
- 規格:
每袋裝3g;10g(含黃芩苷20mg)
- 生產地址:
廣州市工業大道北48號;陽春市站港路民營工業區
- 批準日期:
2015-01-26
- 藥品本位碼:
86900375001087;86900375001056
- 藥品本位碼備注:
86900375001087[每袋裝10g(含黃芩苷20mg)];86900375001056[每袋裝3g]
國藥準字Z10950088
中藥
每袋裝3g;10g(含黃芩苷20mg)
廣州市工業大道北48號;陽春市站港路民營工業區
2015-01-26
86900375001087;86900375001056
86900375001087[每袋裝10g(含黃芩苷20mg)];86900375001056[每袋裝3g]
白云山
OTC甲類
醫保甲類
否
36個月
國產
孕婦禁用。
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
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
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
清熱解毒,鎮靜安神。本品用于外感風熱所致發熱,煩躁不安,咽喉腫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見上述證候者。
尚不明確。
流行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感冒,流行性感冒
孕婦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滋補性中藥。
3.風寒感冒者不適用,其表現為惡寒重,發熱輕,無汗,頭痛,鼻塞,流清涕,喉癢咳嗽。
4.高血壓﹑心臟病患者慎服;平素脾胃虛寒及久病體虛患者如出現腹瀉時慎服。
5.患有肝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生指導下服用。
6.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7.兒童﹑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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