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清熱利肺口服液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19991010
- 產品類別:
中藥
- 規格:
每支裝10ml
- 生產地址:
廣州市番禺區東環街天保路11號
- 批準日期:
2015-03-12
- 藥品本位碼:
86900411000395
國藥準字Z19991010
中藥
每支裝10ml
廣州市番禺區東環街天保路11號
2015-03-12
86900411000395
潘高壽
OTC甲類
醫保乙類
否
24個月
國產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1.小兒臟腑嬌嫩,形氣未充,衛外功能差,易感受外邪。外邪所襲肌表,必先侵擾肺部,肺失清肅而致咳嗽,小兒系純陽之體,又風為陽邪,外感后病邪易化熱,故小兒咳嗽以熱癥為最多,該藥清宣肺熱,止咳平喘而對癥治療。
2.成分有麻黃、石膏、黃芩、苦杏仁、甘草等組成。方中麻黃宣肺解表、平喘止咳,石膏清肺泄熱,生津液,二者相輔相制,一宣一降,一辛一寒,熱邪得清,肺氣宣發宿降有權,則咳喘有止。
3.又配苦杏仁助麻黃平喘止咳。
4.降肺氣,黃芩助石膏清肺泄熱,瀉火解毒,消炎抗菌。板蘭根、北豆根、甘草三藥清熱、解毒又利咽散腫。
5.諸藥合用,達到宣肺氣、清肺熱、止咳、化痰、平喘之功效。
未進行該項研究且暫無可靠文獻參考。
1.本品為小兒咳嗽類非處方藥藥品。
2.清熱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小兒咳嗽屬風熱犯肺證,癥見:發熱,咳嗽或咯痰,流涕或鼻塞,咽痛,口渴。
個別患者發生惡心、嘔吐、腹瀉、頭暈。
小兒咳嗽,風熱犯肺,小兒咳嗽
1.忌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忌食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風寒咳嗽者不適用,表現為發熱無汗,咽癢咳嗽,痰白稀薄。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藥3天癥狀無改善或服藥期間癥狀加重者,應及時就醫。
4.脾胃虛弱者慎用。
5.對本藥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6.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用。
7.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護下使用。
8.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按觸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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