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乙酰氨基酚糖漿
- 英文名稱:
Paracetamol Syrup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1021952
- 產品類別:
化學藥品
- 規格:
100ml:2.40g
- 生產地址:
北京市順義區李橋鎮李天路李橋段5號
- 批準日期:
2015-11-03
- 藥品本位碼:
86900138000043
Paracetamol Syrup
國藥準字H11021952
化學藥品
100ml:2.40g
北京市順義區李橋鎮李天路李橋段5號
2015-11-03
86900138000043
OTC乙類
醫保乙類
否
暫定24個月
國產
孕婦及晡乳期婦女慎用。
1歲以下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尚不明確。
1.應用巴比妥類(如苯巴比妥)或解痙藥(如顛茄)的患者,長期應用本品可致肝損害。
2.本品與氯霉素同服,可増強后者的毒性。
3.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尚不明確。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熱鎮痛作用。
尚不明確。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于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偶見皮疹、蕁麻疹、藥熱及粒細胞減少。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
神經痛,痛經,風濕性關節炎,偏頭痛,流行性感冒,頭痛,感冒,流行性感冒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1.本品為對癥治療藥,用于解熱連續使用不超過3天,用于止痛不超過5天,癥狀未緩解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2.對阿司匹林過敏者慎用。
3.不能同時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復方抗感冒藥)。
4.1歲以下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5.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婦及晡乳期婦女慎用。
7.膽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箱的飲料。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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