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椒堿乳膏
- 英文名稱:
Capsaicin Cream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30031
- 產品類別:
化學藥品
- 規格:
10g:2.5mg
- 生產地址:
長春市高新開發區火炬路1105號
- 批準日期:
2015-03-04
- 藥品本位碼:
86903318000512
Capsaicin Cream
國藥準字H20030031
化學藥品
10g:2.5mg
長春市高新開發區火炬路1105號
2015-03-04
86903318000512
勁朗
處方藥
非醫保
是
24個月。
國產
因無孕婦及哺乳婦女用藥經驗,故不推薦使用本品。
2歲以下兒童,使用前需向醫師咨詢。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故尚不明確。
未見有關在使用期間發生與其他藥物相互作用的報導。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尚不明確。
辣椒堿主要是通過影響C型感覺神經元上的神經傳導介質P物質的釋放、合成和貯藏而起鎮痛和止癢作用。P物質是一種十一肽,可把疼痛和瘙癢由外周神經傳入脊髓神經和高級中樞神經。局部外用辣椒堿作用于外周神經軸突。導致來自所有神經元(外周和中樞)P物質的減少,從而實現鎮痛和止癢的功效。
尚不明確。
用于緩解骨關節炎、類風濕性關節炎、強直性脊椎炎、纖維肌痛癥、風濕性關節炎等所致的關節和肌肉的疼痛;運動扭傷、拉傷引起的疼痛。
偶有在用藥部位產生燒灼感、刺痛感、皮疹、皮膚發紅,但隨著時間延長和反復用藥,會減輕或消失。如果出現嚴重燒灼感,可停藥,并用食用油除去殘余藥物,避免用熱水清洗。
骨關節炎,類風濕性關節炎,強直性脊椎炎,纖維肌痛癥,風濕性關節炎,運動扭傷,韌帶損傷
對本品及其成份過敏者禁用。過敏性皮膚者禁用。
1.本品僅可用于完整皮膚,不能用于皮膚損傷部位。
2.請按說明書規定的劑量和用藥次數用藥,但避免長期的大面積使用。
3.請勿與眼睛、粘膜接觸,避免接觸隱形眼鏡,如不慎接觸到眼睛,請用大量清水沖洗。
4.洗澡、游泳、日光浴或受熱前后,不可立即使用本品。
5.用藥后請用肥皂和水洗手,以免將手部殘留藥物接觸到眼睛和身體其它敏感部位。
6.本品僅供外用,切勿入口。
7.如使用本品一周后,局部疼痛仍無緩解,請向醫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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