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孢呋辛酯干混懸劑
- 英文名稱:
Cefuroxime Axetil for Suspension
- 商品名:
運泰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10810
- 產品類別:
化學藥品
- 規格:
按C16H16N4O8S計算 0.125g
- 生產地址:
山東省濟寧高新區德源路88號
- 批準日期:
2015-04-10
- 藥品本位碼:
86904129000647
Cefuroxime Axetil for Suspension
運泰
國藥準字H20010810
化學藥品
按C16H16N4O8S計算 0.125g
山東省濟寧高新區德源路88號
2015-04-10
86904129000647
處方藥
非醫保
否
24個月
國產
孕婦慎用。由于頭孢呋辛會從人乳中排泄,因而哺乳期婦女慎用。如需使用,應暫時停止哺乳。
暫時仍缺乏三個月以下嬰兒使用此藥的研究資料。建議兒童選擇頭孢呋辛酯干混懸劑。由敏感細菌所引起的3個月至12歲的兒童輕度至中度上呼吸道感染和膿皰病患者可以選用本品。
老年患者不必根據年齡因素調整劑量。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其作用機理是通過結合細菌蛋白,從而抑制細菌壁的合成。頭孢呋辛對于病原菌具有較廣的抗菌活性,并對許多β-內酰胺酶穩定,尤其是對腸桿菌科中常見的質粒介導酶穩定。動物體外試驗和臨床感染治療中證實,頭孢呋辛酯對下列大部分細菌有抗菌活性。需氧革蘭氏陽性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β-內酰胺酶產生菌)、肺炎鏈球菌、化膿性鏈球菌。需氧革蘭氏陰性菌:大腸埃希菌、流感桿菌(包括產β-內酰胺酶菌)、副流感嗜血桿菌、肺炎克雷伯菌、卡他莫拉菌(包括產β-內酰胺酶菌)、淋病奈瑟菌(包括產β-內酰胺酶菌)。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適用于敏感細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咽炎、扁桃體炎;肺炎鏈球菌、嗜血流感桿菌(包括產B-內酰胺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產B-內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膿性鏈球菌菌引起的急性細菌性中耳炎:肺炎鏈球菌或嗜血流感桿菌(僅為非產B-內酰胺酶的菌株)引起的急性細菌性上頜竇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鏈球菌、嗜血流感桿菌(B-內酰胺酶陰性株)或副嗜血流感桿菌(B-內酰胺酶陰性株)引起的慢性氣管炎急性細菌性感染和急性支氣管炎的繼發細菌感染等。
3.泌尿道感染:包括大腸桿菌或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單純性泌尿道感染;由產生青霉素酶或不產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單純性淋病(如尿道炎和子宮頸炎),以及不產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女性單純性淋病性直腸炎等。
4.皮膚和軟組織感染:包括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B-內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單純性皮膚和軟組織感染,以及由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B-內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膿皰病等。
5.其他:由博氏疏螺旋體引起的早期Lyme病(游走性紅斑)等。
本品主要不良反映包括消化系統反應和頭痛等。
咽炎,扁桃體炎,急性細菌性中耳炎,慢性支氣管炎,急性支氣管炎,急性細菌性上頜竇炎,尿道炎,咽炎
對頭孢菌素類抗生素過敏者禁用。
1.本品與青霉素類或頭霉素類(cephamycins)有交叉過敏反應,因此對青霉素類、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頭霉素類過敏者慎用。
2.腎功能減退及肝功能損害者慎用。
3.有胃腸道疾病史者,特別是潰瘍性結腸炎、局限性腸炎或抗生素相關性結腸炎者慎用。
4.長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調,引發繼發性感染。如發生輕度假膜性腸炎,停藥即可,但對于中、重度假膜性腸炎患者,須對癥處理并給予抗艱難梭菌的抗菌藥物。
5.本品應于餐后服用,以增加吸收,提高血藥濃度,并減少胃腸道反應。
6.本品應吞服,不可嚼碎。
7.對實驗室檢查指標的干擾:抗球蛋白(Coombs)試驗可出現陽性;硫酸銅尿糖試驗可呈假陽性,但葡萄糖酶試驗法不受影響;高鐵氰化物血糖試驗可呈假陰性,但葡萄糖酶試驗法和抗壞血酸氧化酶試驗法不受影響;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堿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應進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測定時可有假性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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