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洛美沙星分散片
- 英文名稱:
Lomefloxacin Hydrochloride Dispersible Tablets
- 商品名:
百夜星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40395
- 產品類別:
化學藥品
- 規格:
0.1g(以C17H19F2N3O3計)
- 生產地址:
赤峰市紅山區東城大街818號
- 批準日期:
2015-04-27
- 藥品本位碼:
86903870000807
Lomefloxacin Hydrochloride Dispersible Tablets
百夜星
國藥準字H20040395
化學藥品
0.1g(以C17H19F2N3O3計)
赤峰市紅山區東城大街818號
2015-04-27
86903870000807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否
24個月。
國產
本品可透過血胎盤解障,孕婦禁用,本品也可分泌至乳汁中,其濃度按近血藥濃度,哺乳期婦女應用本品時應暫停哺乳。
本品可使犬的承重關節軟骨永久性損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幾種未成年動物中也可致關節病發生,故嬰幼兒及18歲以下患者禁用。
老年患者腎功能有所減退,用藥量應酌減。
1.本品對茶堿類藥物和咖啡因的肝內代謝、體內清除過程影響小。
2.硫糖鋁和制酸藥可使本品吸收速率減慢25%,曲線下面積(AUC)降低約30%,如在本品服用前4小時或服用后6小時服硫糖鋁和制酸藥則影響甚微。
3.與芬布芬合用可致中樞興奮、癲癇發作。
4.丙璜舒可延遲本品的排泄,使平均曲線下面積(AuC)增大63%,平均達峰時間tmax)延50%.平均峰濃度(Cmax)增高4%.故合用時可因本品血濃度增高而產生毒性。
5.可加強口服抗凝藥如華法林等的作用,應監測凝血酶原時間及其他項目。
6.尿堿化劑可減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導致結晶尿和腎毒性。
7.去經肌普(DDI)制劑中含鋁及鎂可與喹諾酮類鰲合,不宜合用。
8.與環孢素合用,可使環包素血藥濃度升高,必須監測環孢素血濃度,并調整劑量。
9.服用本品前后2小時內不宜服用含金屬離子的營養劑和維生素。
過量的處理:
1.催吐、洗胃:
2.支持療法和對癥處理。
文獻報道,大鼠和小鼠大劑量服用本品時.會出現流涎,震顫、活動度降低、呼吸困難、陣攣性驚厥直至死亡。
與所有喹諾酮類藥物一樣.洛美沙星的動物毒性試驗中有下列現象:影響幼年動物的負重關節:超過272mg/kg大劑量給藥時,可引起嚙齒動物的中樞神經系統損害,狗和貓因敏感性高.較低劑量即可致中樞損害;動物中未見腎毒性,人體試驗亦未發現尿結晶;動物試驗中洛關沙星對血漿球蛋白有影響,在人體試驗中未見此現象。
據文獻資料:鹽酸洛美沙星口服后吸收完全,生物利用度90%~98%,單次空腹口服400mg,1.5小時后血藥濃度達峰值(3.0~5.2mg/L),該品體內分布廣,組織穿透性好,在皮膚、痰液、扁桃體、前列腺、膽囊、淚液、唾液和齒齦等組織藥物濃度均達到或高于血液濃度;血漿消除半衰期6~7小時。該品主要以原藥形式通過腎臟從尿中排泄.在48小時內約60~80%從尿中派出。僅少量(5%))在體內代謝,膽汁排泄約10%。
適用于敏感細菌引起的輕中度感染:
1.下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支氣管擴張伴感染、急性支氣管炎、肺炎等。
2.泌尿生殖系統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腎盂腎炎、復雜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發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單純性淋病等。
3.腹腔膽道、腸道、傷寒等感染。
4.皮膚軟組織感染。
5.其它感染,如副鼻竇炎、中耳炎、眼瞼炎等。
據文獻報道,常見的不良反應為頭痛(3.6%)、惡心(3.5%),光敏毒性(2.3%)、眩暈
(2.1%)、股瀉(1.4%)和腹痛(1.2%)。
1.胃腸道反應較為常見,可表現為腹部不適或疼痛、腹瀉、惡心或嘔吐。
2.中樞神經系統反應:可有頭昏、頭痛、嗜睡或失眠。
3.過敏反應:皮疹,皮膚病癢,偶可發生滲出性多形性紅斑及血管神經性水腫。其中
光敏反應較其他常用喹諾酮類多見。
4.少數患者可發生血清氨基轉移酶(ALT)、尿索氮(BUN)值升高及周圍血象白細胞
降低,多屬輕度,并呈一過性。
5.偶可發生:
(1)癲癇發生、精神異常、煩躁不安、意識混亂、幻覺、震顫。
(2)血尿、發熱、皮疹等間質性腎炎表現。
(3)給晶尿,多見于高劑量應用時.
(4)關節疼痛。
慢性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伴感染,急性支氣管炎,肺炎,急性膀胱炎,急性腎盂腎炎,復雜性尿路感染
1.對本品或其他喹諾酮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2.孕婦﹑嬰幼兒及18歲以下患者禁用。警告:在本品治療期間或治療后,直接或間接的陽光或人工紫外光暴露可能出現中至重度的陽光毒性反應,如果出現光敏反應癥狀,應立即停藥,本品和其他抗生素一樣可引起輕至中度的偽膜性腸炎,如抗生素治療期間出現腹瀉,應高度重視。
1.腎功能減退者慎用.若使用,需根據減退程度調整劑量。當患者血肌酐肌清除率≤40ml/分或≤0.67m1/秒時該藥劑量調整為:第一劑仍予0.4g.此后0.2g.一日1次。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應注意監測肝功能。
3.原有中樞神經系統疾患者.包括腦動脈硬化或癲癇病史者均應避免應用,有指征時僅衡利弊應用。
4.哇諾酮類藥物品種間存在交叉過敏反應,對任何一種喹諾酮類過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食物對木筋的吸收影響少.可空腹亦可與食物同服.
6.本品清除半衰期長達7~8小時,治療一般感染時可一日1次.但如感染較重,或感染病原菌敏感性較低(如銅綠假單胞菌等)時,則宜予0.3g,每日2次。
7.只有在由多重耐藥細菌引起的感染,細菌僅對喹諾酮類呈敏敏時,在權衡利弊后小兒才可應用本品。
8.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時易發生結晶尿,故每日進水量必須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00m1以上。
9.本品可引起光敏反應。至少在光照后12小時才可接受治療,治療療期間及治療后數天內應避免過長時間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10.當出現光敏反應指征如皮膚灼熱﹑發紅.腫脹﹑水泡﹑皮疹﹑痛癢及皮炎時應停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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