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傷風抗毒素
- 英文名稱:
Tetanus Antitoxin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S10970021
- 產品類別:
生物制品
- 規格:
0.75ml,1500IU/支
- 生產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
- 批準日期:
2015-10-28
- 藥品本位碼:
86905348000012
Tetanus Antitoxin
國藥準字S10970021
生物制品
0.75ml,1500IU/支
江西省吉安市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
2015-10-28
86905348000012
處方藥
醫保甲類
否
36個月
國產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遵醫囑。
老人應在專業醫師指導下服用。
開放性外傷(特別是創口深、污染嚴重)有感染破傷風危險者。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尚不明確。
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
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
用于預防和治療破傷風。已出現破傷風或其可疑癥狀時,應在進行外科處理及其他療法的同時,及時使用抗毒素治療。開放性外傷(特別是創口深、污染嚴重者)有感染破傷風的危險時,應及時進行預防。凡已接受過破傷風類毒素免疫注射者,應在受傷后再注射1針類毒素加強免疫,不必注射抗毒素;未接受過類毒素免疫或免疫史不清者,須注射抗毒素預防,但也應同時開始類毒素預防注射,以獲得持久免疫。
1.過敏休克:可在注射中或注射后數分鐘至數十分鐘內突然發生。患者突然表現沉郁或煩躁、臉色蒼白或潮紅、胸悶或氣喘、出冷汗、惡心或腹痛、脈搏細速、血壓下降、重者神志昏迷虛脫,如不及時搶救可以迅速死亡。輕者注射腎上腺素后即可緩解;重者需輸液輸氧,使用升壓藥維持血壓,并使用抗過敏藥物及腎上腺皮質激素等進行搶救。
2.血清?。褐饕Y狀為蕁麻疹、發熱、淋巴結腫大、局部浮腫,偶有蛋白尿、嘔吐、關節痛,注射部位可出現紅斑、瘙癢及水腫。一般系在注射后7~14天發病,稱為延緩型。亦有在注射后2~4天發病,稱為加速型。對血清病應對癥療法,可使用鈣劑或抗組織胺藥物,一般數日至十數日即可痊愈。
毒毒蛇咬傷,眼球穿通傷,頸部血管損傷,猛獸傷,心臟穿透傷,顱底骨折,小兒狂犬病
過敏試驗為陽性反應者慎用,詳見脫敏注射法。
1.本品為液體制品。制品混濁、有搖不散的沉淀、異物或安瓿有裂紋、標簽不清,過期失效者均不能使用。安瓿打開后應一次用完。
2.每次注射須保存詳細記錄,包括姓名、性別、年齡、住址、注射次數、上次注射后的反應情況、本次過敏試驗結果及注射后反應情況、所用抗毒素的生產單位名稱及批號等。
3.注射用具及注射部位應嚴格消毒。注射器宜專用,如不能專用,用后應徹底洗凈處理,最好干烤或高壓蒸汽滅菌。同時注射類毒素時,注射器須分開。
4.使用抗毒素須特別注意防止過敏反應。注射前必須先做過敏試驗并詳細詢問既往過敏史。凡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曾有支氣管哮喘、枯草熱、濕疹或血管神經性水腫等病史,或對某種物質過敏,或本人過去曾注射馬血清制劑者,均須特別提防過敏反應的發生。
(1)過敏試驗:用氯化鈉注射液將抗毒素稀釋10倍(0.1ml抗毒素加0.9ml氯化鈉注射液),在前掌側皮內注射0.05ml,觀察30分鐘。注射部位無明顯反應者,即為陰性,可在嚴密觀察下直接注射抗毒素。如注射部位出現皮丘增大、紅腫、浸潤,特別是形似偽足或有癢感者,為陽性反應,必須用脫敏法進行注射。如注射局部反應特別嚴重或伴有全身癥狀,如蕁麻疹、鼻咽刺癢、噴嚏等,則為強陽性反應,應避免使用抗毒素。如必須使用時,則應采用脫敏注射,并做好搶救準備,一旦發生過敏休克,立即搶救。無過敏史者或過敏反應陰性者,也并非沒有發生過敏休克的可能。為慎重起見,可先注射小量于皮下進行試驗,觀察30分鐘,無異常反應,再將全量注射于皮下或肌內。
(2)脫敏注射法:在一般情況下,可用氯化鈉注射液將抗毒素稀釋10倍,分小量數次作皮下注射,每次注射后觀察30分鐘。第1次可注射10倍稀釋的抗毒素0.2ml,觀察無紫紺、氣喘或顯著呼吸短促、脈搏加速時,即可注射第2次0.4ml,如仍無反應則可注射第3次0.8ml,如仍無反應即可將安瓿中未稀釋的抗毒素全量作皮下或肌內注射。有過敏史或過敏試驗強陽性者,應將第1次注射量和以后的遞增量適當減少,分多次注射,以免發生劇烈反應。
5.門診病人注射抗毒素后,須觀察30分鐘始可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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