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孢丙烯干混懸劑
- 英文名稱:
Cefprozil For Dry Suspension
- 商品名:
希能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41961
- 產品類別:
化學藥品
- 規格:
0.125g
- 生產地址:
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新港大道18號
- 批準日期:
2015-06-29
- 藥品本位碼:
86901604000109
Cefprozil For Dry Suspension
希能
國藥準字H20041961
化學藥品
0.125g
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新港大道18號
2015-06-29
86901604000109
處方藥
非醫保
否
36月
國產
家兔、小鼠和大鼠分別經口給予人用最大劑量(1000mg)的0.8倍、8.5倍、18.5倍(以mg/m2計算)未發現對胎兒的影響。但尚未在妊娠婦女中進行充分和良好對照的研究,因為動物的生殖毒性研究不能完全預測人類的反應,故僅在確有需要時方可用于懷孕婦女。哺乳婦女單次口服頭孢丙烯1g,在乳汁中可發現少量藥物(小于給藥量的0.3%),24小時后平均水平在0.25~3.3mg/ml范圍。因為尚不清楚頭孢丙烯對哺乳嬰兒的影響,故哺乳婦女應慎用。
尚無6個月以下兒童患者使用頭孢丙烯的安全性和療效的資料。然而,已有有關其他頭孢菌素類藥物在新生兒體內蓄積(由于在此年齡段兒童藥物半衰期延長)的報道。
健康老年志愿者(大于65歲)給予1g頭孢丙烯,與20~40歲成人相比,AUC升高35%~60%,腎清除率下降40%。臨床研究顯示,當老年人接受和成人同樣劑量時,安全有效性是可以接受的,且和非老年患者相當。
1.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強利尿藥,卡氮芥、鏈佐星等抗腫瘤藥及氨基糖苷類抗生素等腎毒性藥物與本品合用有增加腎毒性的可能。
2.克拉維酸可增強本品對某些因產生β內酰胺酶而對本品耐藥的革蘭陰性桿菌的抗菌活性。
3.本品與丙磺舒合用可使本品的藥-時曲線下面積值(AUC值)增加一倍。
本品主要經腎臟清除,對嚴重過量,尤其是腎功能損傷患者,血液透析有助于清除本品。
1.本品為第二代頭孢菌素類抗生素,具廣譜抗菌作用。體外試驗證明,本品對革蘭陽性需氧菌中的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β內酰胺酶菌株)、肺炎鏈球菌、化膿性鏈球菌的作用明顯,對堅忍腸球菌、單核細胞增多性李斯特菌、表皮葡萄球菌、腐生葡萄球菌、Warnei葡萄球菌、無乳鏈球菌、溶血性鏈球菌和草綠色鏈球菌具抑制作用。對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和糞腸球菌無效。對革蘭陰性需氧菌的流感嗜血桿菌(包括產β內酰胺酶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產β內酰胺酶菌株)高度敏感;可抑制Diversus枸櫞酸菌、大腸桿菌、肺炎克雷伯菌、淋病奈瑟菌(包括產β內酰胺酶菌株)、奇異變形桿菌、沙門菌屬,志賀菌和弧菌的繁殖;對不動桿菌屬、腸桿菌屬、普通變形桿菌、普羅威登菌屬、假單孢菌屬的多數菌株無抗菌作用。
2.本品對厭氧菌中的黑色素類桿菌、艱難梭桿菌、產氣莢膜桿菌、梭桿菌屬、消化鏈球菌和痤瘡丙酸桿菌具一定抑制作用,對多數脆弱桿菌株無抗菌作用。本品的作用機制是抑制細菌細胞壁的合成,使細菌迅速破裂溶解。
1.國內試驗已經證明空腹口服頭孢丙烯片劑和混懸劑具生物等效。
2.據文獻報道,受試者空腹口服本品,給藥量的約95%可被吸收。健康者的平均血消除半衰期(t1/2β)約1.3小時,穩態分布容積(Vd)約0.23L/kg??偳宄屎湍I清除率分別為3m1/min/kg和2.3m1/min/kg左右。受試者空腹口服本品250mg、500mg、1g后約1.5小時達血藥峰濃度(Cmax),平均血藥峰濃度分別為6.1mg/L、10.5mg/L和18.3mg/L。尿回收率約為服藥量的60%??诜酒?50mg、500mg和1g后最初4小時,尿中平均濃度分別為700mg/L、1000mg/L和2900mg/L。
3.與食物同服不影響本品的藥-時曲線下面積(AUC)和血藥峰濃度,但達峰時間可延長0.25小時~0.75小時。血漿蛋白結合率約為36%,當血藥濃度在2~20mg/L范圍內時,血漿蛋白結合率與血藥濃度的變化無關。
4.腎功能正常者口服本品一次1000mg,每8小時1次,連續10天,未見有藥物血漿蓄積現象。
5.對于腎功能減退患者,根據腎功能損害程度的不同,本品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可延長至5.2小時;腎功能完全喪失患者,血消除半衰期可達5.9小時。血液透析時,半衰期縮短。肝功能損害患者本品的血消除半衰期可延長至2小時左右,但這種改變并不說明肝功能損傷患者需調整劑量。
6.在老年人(≥65歲),本品的平均藥-時曲線下面積(AUC)相對于年輕成人約增高35%~60%,女性AUC較男性AUC高15%~20%。
7.哺乳期婦女一次口服頭孢丙烯1克,可在乳汁中測得少量藥物(<服入量的0.3%)。24小時平均濃度為0.25-3.3mg/L。由于尚不明確頭孢丙烯對嬰兒的影響,故哺乳期婦女服用本品應謹慎。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輕、中度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1)化膿性鏈球菌性咽炎/扁桃體炎。
(2)肺炎鏈球菌、流感嗜血桿菌(包括產b-內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產b-內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和急性鼻竇炎。
2.下呼吸道感染
由肺炎鏈球菌、流感嗜血桿菌(包括產b-內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產b-內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氣管炎繼發細菌感染和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
3.皮膚和皮膚軟組織
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青霉素酶菌株)和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非復雜性皮膚和皮膚軟組織感染,但膿腫通常需行外科引流排膿。
1.多見胃腸道反應:軟便、腹瀉、胃部不適、食欲不振、惡心、嘔吐、暖氣等。
2.血清病樣反應:典型癥狀包括皮膚反應和關節痛。
3.過敏反應:皮疹、蕁麻疹、嗜酸性粒細胞增多、藥物熱等。小兒發生過敏反應較成人多見,多在開始治療后幾天內出現,停藥后幾天內消失。
4.其他:血膽紅素、血清氨基轉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輕度升高、血紅蛋白降低、假膜性腸炎、蛋白尿、管型尿等。尿布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瘙癢和陰道炎。
5.中樞神經系統癥狀:眩暈、活動增多、頭痛、精神緊張、失眠。偶見神志混亂和嗜睡。
化膿性鏈球菌性咽炎,扁桃體炎,中耳炎,急性鼻竇炎,急性支氣管炎繼發細菌性感染,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細菌性發作,非復雜性皮膚和皮膚軟組織感染,中耳炎
禁用于對頭孢菌素類過敏患者。
1.本品與青霉素類或頭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過敏反應,因此對青霉素類、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頭霉素過敏者慎用。
2.腎功能減退及肝功能損害者慎用。確診或疑有腎功能減退的患者在用本品治療前和治療時,應嚴密觀察臨床癥狀并進行適當的實驗室檢查,在這些患者中,常規劑量時血藥濃度較高或/和排泄減慢,故應減少本品的每日用量(見【用法用量】)。
3.有胃腸道疾病史者,特別是潰瘍性結腸炎、局限性腸炎或抗生素相關性結腸炎者慎用。
4.長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調,引發繼發性感染。如發生輕度假膜性腸炎,停藥即可,但對于中、重度假膜性腸炎患者,須對癥處理并給予對耐藥菌有效的抗菌藥物。
5.對實驗室檢查指標的干擾:抗球蛋白(Coombs)試驗可出現陽性;尿糖還原試驗[Benedict或Feling氏試劑或硫酸銅片狀試劑(Clinitest片)]可呈假陽性,但尿糖酶學試驗(如Tes,Tape尿糖試紙)不產生假陽性;高鐵氰化物血糖試驗可呈假陰性,但葡萄糖酶試驗法和抗壞血酸氧化酶試驗法不受影響;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堿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本品不干擾用堿性苦味酸鹽法對血或尿中肌酐量的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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