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乙酰氨基酚滴劑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1022913
- 產品類別:
化學藥品
- 規格:
10ml:1g
- 生產地址:
上海市奉賢區五四公路1388號
- 批準日期:
2014-11-04
- 藥品本位碼:
86900727000379
國藥準字H31022913
化學藥品
10ml:1g
上海市奉賢區五四公路1388號
2014-11-04
86900727000379
OTC乙類
醫保乙類
否
24月
國產
1.本品可通過胎盤,故應考慮到孕婦用本品后可能對胎兒造成的不良影響。
2.雖然哺乳期婦女用本品后在乳汁中可達一定濃度,但在哺乳嬰兒尿中尚未發現本品或本品代謝產物排出,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不推薦使用。
3歲以下兒童因肝、腎功能發育不全,應避免使用。
老年患者由于肝、腎功能發生減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長,易發生不良反應,應慎用或適當減量使用。
1.應用巴比妥類(如苯巴比妥)或解痙藥(如顛茄)的患者,長期應用本品可致肝損害。
2.本品與氯霉素同服,可增強后者的毒性。
3.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熱鎮痛作用。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用于兒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于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偶見皮疹、蕁麻疹、藥熱及粒細胞減少。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
兒童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發熱,輕度疼痛,中度疼痛,頭痛,關節痛,流行性感冒
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1.本品為對癥治療藥,用于解熱連續使用不超過3天,用于止痛不超過5天,癥狀未緩解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2.1歲以下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3.對阿司匹林過敏者慎用。
4.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復方抗感冒藥)。
5.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相關文章
相關問答
相關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