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泰樂顆粒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22021221
- 產品類別:
中藥
- 規格:
每袋裝15g;每袋裝5g
- 生產地址:
吉林省敦化經濟開發區敖東工業園
- 批準日期:
2015-04-23
- 藥品本位碼:
86903355000032;86903355000049
- 藥品本位碼備注:
86903355000032[每袋裝15g];86903355000049[每袋裝5g]
國藥準字Z22021221
中藥
每袋裝15g;每袋裝5g
吉林省敦化經濟開發區敖東工業園
2015-04-23
86903355000032;86903355000049
86903355000032[每袋裝15g];86903355000049[每袋裝5g]
敖東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否
24個月
國產
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舒肝理氣,清熱解毒。用于疲乏無力,厭油膩,納呆食少,脅痛腹脹,口苦惡心,甲、乙型肝炎及各種慢性肝炎見上述癥候者。
尚不明確。
納呆食少,脅痛腹脹,口苦惡心,甲型肝炎,乙型肝炎,慢性肝炎,口苦惡心
濕熱型肝炎忌用。
1.飲食宜清淡,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忌情緒激動及生悶氣。
3.有高血壓、心臟病、肝病、糖尿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兒童、哺乳期婦女、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5.服藥3天癥狀未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護下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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