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膽排石顆粒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10940054
- 產品類別:
中藥
- 規格:
每袋裝3g
- 生產地址:
本溪經濟開發區藥業產業園區溪湖區石橋子春安街9號
- 批準日期:
2015-07-30
- 藥品本位碼:
86901288000174
國藥準字Z10940054
中藥
每袋裝3g
本溪經濟開發區藥業產業園區溪湖區石橋子春安街9號
2015-07-30
86901288000174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否
暫定一年半
國產
1.孕婦禁用。
2.哺乳期婦女請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1.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2.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1.如果服用任何其他藥品請告知醫師或藥師,包括任何從藥房、超市或保健品商店購買的非處方藥品。
2.本藥內所含郁金,畏丁香,忌與含丁香的藥物同用。
3.服藥期間飲食宜清淡,避免與生冷、葷腥油膩、不易消化食品同用,戒煙酒,以防助濕化熱,加重病情。
4.醫師和藥師可能對服用利膽排石顆粒應注意事項具有更多的信息。
1.具有利膽作用。膽道結石術后患者服用本品7天,可見膽管T管引流量較對照組明顯為多,同時可見肝功指標如γ-谷胺酰轉移酶(γ-GT)、谷丙轉氨酶(ALT)明顯下降。
2.具有抗炎、鎮痛作用。可明顯抑制二甲苯所致小鼠耳腫脹及瓊脂性大鼠足腫脹,并能減少醋酸所致小鼠扭體次數。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清熱利濕,利膽排石。用于膽道結石,膽道感染,膽囊炎。
尚不明確。
膽道結石,膽道感染,膽囊炎,膽道感染
1.孕婦禁用。
2.體弱、肝功能不良者慎用。
1.孕婦禁用。
2.體弱、肝功能不良者慎用。
3.過敏體質者慎用。
4.服藥后若發熱加重,腹痛加劇或黃疸加深者應及時請外科治療。
5.糖尿病、高血壓、心臟病、腎臟病等嚴重慢性病患者慎用,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哺乳期婦女請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7.兒童、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9.本品主要適用于泥沙樣或較小的結石,若結石較大,或出現梗阻以致藥物排石無效時,應采取碎石或手術等相應治療措施。
10.服用本品癥狀加重,或出現其他嚴重癥狀時,應停藥并及時去醫院診治。
11.服藥期間,要舒暢情志,忌憂思惱怒,防憂郁,以免加重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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