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清熱顆粒
-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61020347
- 產品類別:
中藥
- 規格:
每袋裝3g、6g、12g
- 生產地址:
陜西省寶雞市岐山縣蔡家坡鎮五丈原紅星路01號
- 批準日期:
2015-08-28
- 藥品本位碼:
86902477000586;86902477000517;86902477000531
- 藥品本位碼備注:
86902477000586[每袋裝12g];86902477000517[每袋裝3g];86902477000531[每袋裝6g]
國藥準字Z61020347
中藥
每袋裝3g、6g、12g
陜西省寶雞市岐山縣蔡家坡鎮五丈原紅星路01號
2015-08-28
86902477000586;86902477000517;86902477000531
86902477000586[每袋裝12g];86902477000517[每袋裝3g];86902477000531[每袋裝6g]
OTC甲類
醫保甲類
否
24個月
國產
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
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
未進行相關實驗且無可供參考數據。
疏風散寒,解表清熱。本品用于風寒感冒,頭痛發熱,惡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尚不明確。
圣路易斯型腦炎,圣路易腦炎,副流行性感冒,副流感,副流感病毒感染,類流感,仙臺病毒感染,偏頭痛
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壓、心臟病、肝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兒童、孕婦、哺乳期婦女、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5.發熱體溫超過38.5℃的患者,應去醫院就診。
6.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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